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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流公司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布于:2012/4/24  来源:  点击次数:

    流公司王进文的父亲王晓志走进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村委会,将“国复(2012)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的复印件交给村支书单宝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2012(61)号”指令: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鲁政复决字(2011)1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处理。单宝和仔细翻看裁决书,对上面大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专用章”尤其注意。“有人在村里说这个裁决是假的,是王进文伪造的。你看看是不是假的?”王晓志问。

  “谁说是假的?!有国务院的大印!”单宝和指着裁决书说得很大声。国务院2012(61)号裁决书印发于今年3月15日,同一天印发的还有一份2012(60)号裁决书。两份裁决书都针对北三里村拆迁事宜: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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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2011)1号和8号行政复议决定,都与北三里村被征收的23.8214公顷土地有关。流公司两份决定称,省政府为了实施潍坊市潍城区北三里村城中村改造,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做出了《关于潍坊市潍城区2010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0】522号)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批复程序合法。

   两份决定中,一份的申请人为李建军等5位村民,另一份的申请人是王进文的母亲李玉敏。“流公司现在国务院推翻了省政府认为征地合法的决定。”王进文说,如果征地都是非法的,强拆他家房屋就更加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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