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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货运公司会立即通过人民微博回复给各位网友

发布于:2012/6/7  来源:www.66083797.com  点击次数:

上海货运公司网友提出的补偿问题,区委宣传部承认翁丽英确实还未取得补偿:“房屋安置补偿协议至今还未解决,但我们至始至终没有放弃,一直在努力,争取早日签约。”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荔城区政府的强拆行为无论是根据旧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是根据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是违法的。

  根据旧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旧条例没有授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它的主管政府自己去强拆,从而保留了一点不自裁自拆的底线。但是荔城区政府却突破了这个底线,不是依《条例》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而是自己(政府的建设部门)裁决,自己拆迁,上海货运公司违反了基本的正当法律程序。

  根据新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5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原有的规定是什么呢?就是旧条例第17条的规定。旧条例第17条是怎么规定强制拆迁的呢?它规定了两种强拆途径:一是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现在新条例第35条已明确禁止适用第一种途径----“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那么,剩下的唯一可适用途径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了。因此,荔城区政府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而是自己创设一种法外新途径——政府出面强制拆迁,此行为自然是违法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荔城区委宣传部表示将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如有结果,上海货运公司会立即通过人民微博回复给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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