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上海物流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符合索赔条件

发布于:2012/7/28  来源:www.66083797.com  点击次数:

  上海物流网天方药业今日公告,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公司发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书》。诉讼文件显示,起诉人为姜桂英,是一位来自上海市的投资者,她请求法院判令天方药业赔偿其证券投资损失约60.4万元。

   公告显示,该投资者起诉理由为:经财政部检查,天方药业2009年度财务数据存在如下问题:(1)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2)将公司资金255万元存入员工个人账户;(3)以假发票列支费用79万元;(4)在无发票的情况下,列支销售服务费2978万元;(5)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外单位票据贴息787万元;(6)少缴各项税款131万元。该投资者据此认为天方药业2009年度年报中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不实,已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上海物流网造成其证券投资损失。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因虚假陈述致使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根据司法解释,天方药业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9年年报发布之日即2010年3月16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1年10月11日。据此,征集诉讼维权的律师称,2010年3月16日至2011年10月10日期间买入、在2011年10月1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天方药业股票并上海物流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符合索赔条件。 

http://www.66083797.com/bus.htm

http://www.66083797.com/business.htm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