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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件运输关于依法规范上市环保核查、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的建议书

发布于:2012/5/23  来源:  点击次数:

  上海大件运输这样的案子,前述法院相关法官表示从未接过,这也成了全国首例上市环保核查行政诉讼案。而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村民潘志中等人,是此案状告环保部的原告。潘志中在电话里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拟将环保部推上法庭的原因,是该部在去年的环保核查中,向涉嫌环境违法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伟明公司)开了绿灯。此案目前还在前期审查之中。环保部环评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对此事不方便多说;而污染防治司一官员表示,目前他还没有听说这件事情。

  伟明公司董秘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已知晓此事,环保部门也是按照合法程序完成的上市环保核查。上海大件运输“伟明公司是家负责任的环保企业,希望社会有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们会扎扎实实地把垃圾焚烧事业做好。”

  就在村民起诉环保部不久,一份《关于依法规范上市环保核查、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的建议书》被递交给了中国证监会。由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军拟写的这份建议书,指出上市环保核查属于实际工作中创造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相关证券和环保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中并无明确的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环函[2011]354号)。上海大件运输此函指出,根据伟明公司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环保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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