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内鬼 50多万元货款“蒸发”
发布于:2010/12/21 来源:上海物流网 点击次数:河北青年报讯记者乔林 通讯员李硕)为饱私欲,陈某将公司的50多万元货款揣进自己的腰包。警方将其抓获时,货款已被挥霍一空。
2009年,石家庄一家电子公司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但到了结账的日子,电子公司却迟迟未见到二期货款。
为了追讨50多万元的货款,电子公司将电话打到了物流公司。物流公司的说法让他们大吃一惊,“我们上个月已经把钱给陈某了!”
陈某是电子公司的技术总监,当初签订供货合同时,他便作为公司的代表参与其中。9月份,14余万元的一期货款到位;10月份,物流公司也按约定将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了陈某。
这一次,陈某心生邪念。他偷偷将50多万元货款占为己有,携款出逃。电子公司报警后,陈某很快被抓获。
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50多万元已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被挥霍一空。经法院审理,陈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财产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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