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八项措施备战春运
发布于:2011/1/6 来源:上海物流公司 点击次数:为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月2日长江海事局制定8项措施,积极备战春运。
长江海事局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从即日起至1月19日,认真开展客船、客渡船春运上线前专项检查,未经检查或未按要求整改缺陷的船舶,一律不得参与春运。自1月10日开始,重庆、三峡、宜昌三局成立客船查超载专班并开展检查,对超载5%的船舶,吊销船长证书。严格落实渡船首班报告、末班报备制度以及20米以下渡船乘客强制穿救生衣制度,严格实行渡船大风、大雾、雨雪等恶劣气况下的禁航制度,全力做好旅客高峰期渡运秩序的维护工作。积极采集气象等信息,及时发布安全预警,随时应急待命。进一步完善与长航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安全隐患。严防小渔船、自用船非法载客,严禁滚装船载运承载危险货物的车辆。全面落实浅区航段的交通管制措施和分段签证、加减载联动机制。“两节”及春运期间,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全线126个巡航救助执法大队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水上险情,及时出航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