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流武汉货运航空枢纽提速
发布于:2011/11/26 来源:www.66083797.com 点击次数:
针对物流企业反应强烈的高收费问题,意见明确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
意见明确,要减轻物流业税费负担,对通过国家认定的A级以上物流企业,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执行。对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所购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对经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在建物流园区、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物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上海物流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对从事物流服务的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在用地方面,意见明确对各地符合规划的物流重点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优先予以安排。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现有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发展物流业的,允许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允许实行土地年租制,物流企业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杨卫泽指出,下一步加快落实协议精神,要尽早设立共建领导小组,建立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及早联合审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规划》,研究解决共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研究制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与发展配套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要制定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努力把协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细化为每个具体项目,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力推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重点建设实现新突破。
协议规定将在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一场两带四区十节点”总体建设框架下,依托长江江海转运主枢纽港口,发展长江航运物流,加快推进龙潭国际综合物流集聚区、
上海大件运输下关长江国际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及西坝、七坝、滨江三大港口物流枢纽型节点建设。共同打造便捷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完善的交易集散分销配送体系、高效的航运服务支撑体系和具有市场活力的产业集群体系。把南京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建成国际性江海转运枢纽、国家航空物流集散枢纽和长三角地区公铁运输枢纽,形成面向国际、服务全国、辐射长江流域的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